离婚后财产分割的法律依据
离婚后财产分割的法律依据主要来源于我国的相关法律条文。
1.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1)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2)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2.在离婚过程中,夫妻双方应首先尝试通过协商来解决财产分割的问题。
3.如果协商不成,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介入,人民法院将根据实际情况和法律规定来做出公正的判决。
4.对于夫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也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重婚罪财产分割依据
在涉及重婚罪的离婚案件中,财产分割的依据同样遵循《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的规定。
1.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均等分割。但在实际操作中,可以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进行具体处理,因此分割时可能会有所差别。
2.如果协商分割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法院将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
3.特别需要注意的是,因重婚引起婚姻关系破裂而导致离婚的,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对照顾无过错一方。
4.但这里的“照顾”并不是将过错方净身出户,而是在平等分割的基础上,一定程度上的一种侧重。

离婚财产分割收费标准
1.关于离婚财产分割的法院收费,根据《民事诉讼收费办法(试行)》第五条的规定,离婚案件受理费为每件10元至50元。
2.如果涉及财产分割,且财产总额不超过一万元,则不另收费用,超过一万元的部分,需要增收1%作为诉讼费。这个费用由谁承担,在案件结束时由人民法院确定。
3.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原告在交缴诉讼费后又撤诉,人民法院将只退还诉讼费的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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