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中可以补充侦查吗
开庭后是可以补充侦查的,但这一行为并不是由法庭主动发起的。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庭审理阶段补充侦查的提议只能由人民检察院依法提出,人民法院在接到这一建议后,才能作出延期审理的决定。
2.如果人民检察院在审查案件时发现证据不足或其他需要补充侦查的情况,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建议,请求延期审理以便进行进一步的侦查工作。
在这种情况下,人民法院会依法作出延期审理的决定,以确保案件的公正审理。
法庭延期审理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规定了法庭可以延期审理的几种情形。其中包括:
1.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重新鉴定或者勘验的;
2.检察人员发现提起公诉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提出建议的;
3.由于申请回避而不能进行审判的。这些情形都可能影响审判的进行,因此法律规定了可以延期审理的条款。
4.在延期审理期间,人民检察院可以进行补充侦查,以确保证据的完整性和案件的公正性。

检察院建议补充侦查
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四百二十条的规定:
1.公诉人在法庭审判过程中,如果发现案件存在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遗漏罪行、遗漏同案犯罪嫌疑人等情况,可以建议法庭延期审理以便进行补充侦查。
2.这一建议的提出是为了确保案件的公正性和准确性,避免因为证据不足或其他原因而导致审判结果的不公正。
3.在公诉人提出这一建议后,人民法院会依法进行审查并作出是否延期审理的决定。
4.如果决定延期审理,那么人民检察院就可以利用这段时间进行补充侦查,以收集更多的证据和信息来支持案件的起诉和审判。
开庭后补充侦查是确保案件公正性的重要措施,但这一过程需要严格遵守法律程序。你对本文提到的法律问题还有其他疑惑吗?欢迎在评论区留言交流,我们一起探讨法律的奥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