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伤事故扣车多久
人伤事故扣车的时间一般为30天。
1.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一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鉴定机构确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此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
2.若超过三十日,需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
3.第五十八条规定,自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
4.若因当事人逾期未领取而产生的停车费用,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5.若经通知三十日后,当事人仍未领取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领取的,对扣留的车辆将依法处理。
人伤事故赔偿标准
人伤事故的赔偿标准需根据具体个案而定,赔偿数额因伤害程度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主要的赔偿项目包括残疾赔偿金、精神抚慰金、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被抚养人生活费、交通费等。

人伤事故责任认定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认定事故责任时,会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进行判断。
1.若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该方需承担全部责任;
2.若因两方或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则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3.若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4.若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他方则无责任;
5.第六十一条还规定,若当事人有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逃逸或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情形,需承担全部责任。
关于人伤事故处理,你还有其他疑问吗?快来,法律小助手随时为你答疑解惑,保护你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