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的失信下了以后还能再上吗
1.案件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特定情况下是可以删除的,一旦删除后,理论上该被执行人不会再次被列入失信名单。
2.但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的相关条款,如果被执行人再次具备该规定第一条所规定的情形之一,人民法院仍然有权将其重新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失信名单删除规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十条,失信信息的删除有以下几种情形:
1.被执行人已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人民法院已执行完毕的;
2.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且已履行完毕的;
3.申请执行人书面申请删除失信信息,人民法院审查同意的;
4.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财产两次以上,未发现有可供执行财产,且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人未提供有效财产线索的;
5.因审判监督或破产程序,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对失信被执行人中止执行的;
6.人民法院依法裁定不予执行的;
7.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执行的。

重新上失信的情况
1.被执行人在失信信息被删除后,如果再次具备法律所规定的情形,例如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可以重新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需要注意的是,删除失信信息后六个月内,申请执行人申请将该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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