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人可以在广州离婚吗
外地人在广州离婚的可能性取决于其居住情况。
1.如果夫妻双方在广州生活居住一年以上,那么起诉人可以在广州进行起诉离婚。
2.如果被起诉人离开广州市一年以上,则应至其现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离婚。
因此,外地人在广州离婚的可能性是存在的,但具体还需根据居住情况来判断。
管辖法院的一般原则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民事案件的管辖法院一般原则是以被告的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为基础。
1.具体来说,如果被告是公民,那么由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2.如果被告是法人或其他组织,那么由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3.如果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那么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离婚案件的特殊规定
对于离婚案件,法律有特殊的管辖规定。
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12条之规定,如果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如果夫妻双方都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那么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3.如果没有经常居住地,那么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这些规定体现了法律对于离婚案件管辖的特殊考虑,以确保案件的公正和便利处理。
关于离婚案件的管辖问题,你是否还有其他疑问?无论你是原告还是被告,了解这些法律规定都将有助于你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如需更多帮助,请随时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