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权人是否有权赶走居住权人
产权人在特定情况下不能随意赶走居住权人。
1.居住权人基于其对房屋的使用权,有权在居住期间内居住该房屋。
2.如果产权人与居住权人之间发生争议,他们应首先尝试通过协商解决问题。
3.如果协商无果,居住权人可以选择报警或采取诉讼方式解决。
4.在诉讼过程中,居住权人需要按照法律规定的流程准备民事诉讼状,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参与诉讼活动。
5.如果居住权人对一审判决或裁定不服,他们有权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上诉。
居住权人的权利
居住权人享有一系列与房屋使用相关的权利。
1.他们有权对房屋进行使用,但这种使用权仅限于居住目的。
2.居住权人还享有与房屋使用权相关的其他权利,如相邻权等。
3.他们还有权为了居住目的对房屋进行修缮和维护。
值得注意的是,居住权人在居住期间内,有权将房屋出租给他人以收取租金,但这一行为必须符合相关法律要求。

民法典关于居住权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居住权作出了明确规定。
1.根据该法,居住权人有权依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2.设立居住权时,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
3.居住权通常是无偿设立的,但当事人可以另有约定。
4.在设立居住权时,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值得注意的是,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一般不得出租,但当事人可以另有约定。当居住权期限届满或居住权人死亡时,居住权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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