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部分税种纳税期限有关事项的公告》,纳税人在缴纳营业账簿印花税后,如果以后年度年初“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两个科目的合计数较已缴税额有所增加,则应在增加当年的第一个季度内补缴相应的税款。

具体而言,当企业的实收资本在某一年度有所增加时,该企业需要在下一年第一季度完成对新增实收资本部分应缴纳的印花税申报。这一规定确保了税务管理的连续性和及时性,有助于税务机关有效监控企业资本变动情况,并保障国家税收收入的稳定性。
此外,对于已经缴纳过印花税的资金账簿,如果后续年度中记录的资金总额出现增长,特别是涉及到实收资本及资本公积的增加,那么企业必须按照规定时间窗口进行补税操作,避免因延迟申报而产生的不必要的法律责任或罚款。
总之,为了遵守相关税法规定,维护良好的税收秩序,企业在经历资本结构调整或增资扩股等活动后,应及时关注自身财务状况的变化,并严格按照税务部门的要求执行相关税务申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