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2-11 23:41:36
理财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主席令第六十三号)第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非居民企业所获得的收益中,包括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以及利息、租金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均需按照收入全额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此外,《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七条进一步明确,对于非居民企业取得的上述类型所得,其应缴纳的所得税将实行源泉扣缴制度,即由支付方承担扣缴义务。这意味着,在每次支付或到期应支付时,税款将从支付或到期应支付的款项中直接扣除。
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 sysxhz@126.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本文链接:https://licai.sysxhz.com/touzi/122897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