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标准:
1. 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不包括港、澳、台地区,需在过去三年内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或并购等方式,对其核心产品(服务)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2. 企业的产品(服务)必须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所规定的范围。
3. 研发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应超过10%。
4. 企业需持续进行研究开发活动,以获得科学技术新知识,创造性地运用这些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产品(服务)。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需满足以下要求:
①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6%;
②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0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③ 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0000万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5. 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比例需达到6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