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2-14 18:43:01
理财
《财政票据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0号)明确指出:财政票据,是由财政部门负责监制、发放和管理的凭证。当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以及具备公共管理或公共服务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统称为“行政事业单位”)依法收取政府非税收入或从事非营利性活动时,他们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开具的凭证即为财政票据。根据规定,财政票据主要分为三类:非税收入类票据、结算类票据以及其他类型的财政票据。值得注意的是,对于行政类的违规罚款票据,它们不能在税前进行扣除。而其他类型的财政票据则允许在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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