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每个会计周期结束时,根据项目的实际完成情况确认当期的合同收入和相关成本。
首先,记录主营业务成本和工程施工—合同毛利—XX项目:
借:主营业务成本,
工程施工—合同毛利—XX项目,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当工程完工时,进行结算处理:
借:工程结算—xx工程,
贷:工程施工—合同成本—xx工程,
工程施工—合同毛利—xx工程。
在月末,需要将未交的增值税从“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转入“未交增值税”科目: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如果当月支付了以前期间未交的增值税,则做如下分录: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