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3〕154号)第一条第(一)项明确指出:“货物期货,包含商品期货与贵金属期货,需征收增值税。”
二、进一步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发〈货物期货征收增值税具体办法〉的通知》(国税发〔1994〕244号)的相关规定,明确了对货物期货征收增值税的具体操作方法:
1. 货物期货交易的增值税纳税环节确定为期货的实物交割阶段。 2. 货物期货交易的增值税计算基础是交割时的不含税价格,即实际成交额中扣除增值税的部分。
不含税价格的计算公式为:不含税价格 = 含税价格 ÷ (1 增值税税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