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处理企业所得税时,工资和分红款项的税务处理方式存在显著差异。

对于工资部分,如果其本质属于员工薪资,那么这部分费用可以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前进行扣除。具体到会计处理上,计提工资时的账务处理如下:
首先,记录管理费用等科目时,借方记入相关费用;同时贷方则对应增加应付职工薪酬。
当实际支付给员工时,需要做另一笔分录来反映资金的实际流出:
此时,借方为应付职工薪酬,表示减少了企业的负债;而贷方则是银行存款或其他相应支付方式,反映了现金或等价物的实际减少。
然而,如果是作为分红款项发放给股东的情况,则不允许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这意味着公司必须全额计税这部分收入,即使它已经分配给了投资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