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章丢失后,法人代表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到丢失地点所辖的派出所报案,并领取报案证明。
2、接着,需要在市级以上每日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做登报声明,声明公章作废。
3、最后,持对应的资料到公安局治安科办理新刻印章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