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2-19 17:41:36
理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当纳税人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时,其应纳税的营业额为取得的全部价款与支付给分包单位的款项之差。具体来说,在工程分包的情况下,承包方需要从总承包额中扣除付给分包方的费用,然后按照3%的税率计算并缴纳营业税。此外,分包方也需要对其完成的分包额承担相应的纳税义务。
同时,总承包人有权代扣代缴营业税。在与分包方结算已完工程价款时,总承包人可以依据结算的工程价款来计算并代扣代缴分包方的营业税。为了证明已完成的税务手续,总承包人会开具《中华人民共和国代扣代收税款凭证》,这份凭证将成为分包方的完税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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