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当月发现发票错误时,应立即追回所有联次,并在发票上明确标注作废字样。
2、如果跨月发现发票错误,需要开具红字发票进行冲销。对于已经入账的对方,应将红字发票给对方;若对方未入账,则同样追回所有联次并作废重开,同时在发票上标注作废字样。红字发票可以选择不给对方。作废的发票需单独保存,不得随意丢弃。
3、对于电子发票,当月发现错误也需要进行红冲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