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的第二条规定,以下类型的凭证需要缴纳印花税:
(一)涉及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以及技术合同或具有合同性质的各类凭证;
(二)产权转移书据;
(三)营业账簿;
(四)权利、许可证照;
(五)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
特别是对于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等技术类合同,其印花税率为万分之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