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处理固定资产折旧时,财务部门需要遵循特定的规则。对于新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期不进行折旧计提,而是从下一期开始计提。相反,对于当期减少的固定资产,即使它们已经不在账目上,仍需在当期继续计提折旧,直到下期才停止。
固定资产折旧是作为管理费用的一部分进行会计处理的。具体的账务处理步骤如下:
首先,当涉及到管理费用时,借方记录为“管理费用”。
其次,如果涉及制造费用,同样在借方记录为“制造费用”。
最后,无论是哪种费用类型,贷方都记录为“累计折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