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1-02 06:41:22
理财

若不慎遗漏了专用发票的认证,您完全有余裕在随后的申报周期内完成此步骤。依据国家税务总局于2019年发布的第45号公告——《关于取消增值税扣税凭证认证确认期限等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自2020年3月1日起,针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所有自2017年1月1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及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其认证抵扣期限已正式取消,无需在360天内进行认证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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