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在处理跨年度的应收账款时,需要遵循特定的会计原则。当收入被错误记录在前期,必须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来纠正这一错误。
1、如果企业少计了收入,导致应收账款增加,会计分录应如下所示:
借:应收帐款—某单位,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2、相反,如果企业多计了收入,导致应收账款减少,会计分录则应为: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应收帐款—某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