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2-11 05:40:57
理财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3]17号)文件第二条的规定,已认证的发票不能留一部分到下个月抵扣。已认证的发票只能当月使用。这意味着,一旦发票被认证通过,就必须在认证通过的当月按照增值税有关规定核算当期进项税额并申报抵扣。如果未能按时申报抵扣,那么这部分进项税额将不予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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