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处理使用他人购买的印花税票的行为时,税务机关通常采取两种不同的方法:
第一种方法是默许。这种方法认为,无论谁购买了印花税票,只要使用者在应纳税凭证上足额贴花并注销或画销,就视为履行了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不深究印花税票的来源。
第二种方法则是不承认已履行了印花税纳税义务,要求纳税人以自己的名义向税务机关重新购买印花税票并进行贴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