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2-11 14:41:38
理财

根据《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暂行管理办法》(国税发〔2007〕62号)第三章第九条规定,固定资产进项税额实行应缴增值税增量计算,按季度办理退税的办法,于4月、7月、10月和12月分别办理。然而,这一政策已经过期,目前符合规定的固定资产的进项税可以直接抵扣,不需要再做退税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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