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高新技术企业科技三项经费的所得税政策遵循以下规定执行。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颁布的第63号令)第二十八条,对于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其所得税税率将减至15%。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发布的第512号令)第九十三条,上述提到的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其产品或服务应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所列范围;
(二)研究与开发费用在销售收入中所占的比例不得低于规定标准;
(三)高新技术产品或服务的收入占总收入的比例也需达到规定的最低要求;
(四)科技人员占企业全体员工的比例不得低于规定的百分比;
(五)还需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中规定的其他相关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