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企业在销售货物时,必须缴纳增值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91号)第一条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货物销售、加工、修理修配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增值税。

这一规定涵盖了广泛的经济活动领域,确保了税收的公平性和全面性。它不仅适用于传统的货物销售,还包括了现代服务业中的许多新兴领域,如信息技术服务、金融服务等。此外,它还对无形资产和不动产的交易进行了规范,使得这些领域的经济活动也纳入了增值税的征收范围。
对于运输企业来说,这意味着它们在提供货物运输服务时,也需要按照销售额的一定比例缴纳增值税。这不仅有助于增加国家的财政收入,还能够促进税收的公平分配,避免因行业差异而产生的税收漏洞。
同时,这一规定还要求运输企业在进行税务申报时,必须准确计算销售额,并按照规定的比例计算出应缴纳的增值税额。这需要运输企业具备一定的财务管理能力和税务知识,以确保税务申报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总之,运输企业在销售货物时需要缴纳增值税,这是我国税收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这一规定,可以有效地调节经济运行,促进税收的公平性和合理性,为国家的经济发展提供稳定的财政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