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计算嵌入式软件产品的即征即退税额时,首先需要明确其计算公式。
具体来说,该税额等于当期嵌入式软件产品增值税应纳税额减去当期嵌入式软件产品销售额的3%。
进一步细化,这个应纳税额可以表示为:
(嵌入式软件产品销项税额-嵌入式软件产品可抵扣进项税额)
继续展开,销项税额通常是基于销售额计算得出,因此有:
嵌入式软件产品销售额×13%
而可抵扣进项税额则从销项税额中扣除。
最终,即征即退税额的计算公式可以表达为:
[(整机销售-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销售额)×13%-嵌入式软件产品可抵扣进项税额]-嵌入式软件产品销售额×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