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企业在提供培训服务时所获得的收益,必须依法缴纳增值税。自营改增政策实施以来,对于企业而言,其从教育培训活动中取得的收入,同样适用相应的税率进行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的申报与缴纳。具体来说,一般规模较大的企业(即一般纳税人)需按照6%的标准税率来计算应纳税额;而对于那些符合特定条件的小规模纳税人来说,则可以享受较低的1%税率优惠。
当企业确认收到客户支付的培训费用后,会计处理上应当遵循如下步骤:
首先,记录应收账款或其他相关科目的增加情况。
接着,在主营业务收入账户中反映实际发生的收入金额。
最后一步是,根据计算出的应交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相应支付手段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