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2-15 10:41:21
理财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一条明确规定,所有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都必须妥善保管这些文件。一旦发生发票丢失的情况,相关人员应在发现丢失的第一时间内,向税务机关提交书面报告,并在报纸上发表声明宣布该发票无效。
对于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遗失,纳税人必须遵循特定的程序向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进行报告。这包括提供丢失发票的纳税人名称、发票数量和编号等详细信息。随后,纳税人需要在税务机关指定媒体上发布公告,声明发票作废。完成这些步骤后,还需填写《发票丢失被盗登记表》,并携带IC卡到国税机关处理电子发票的退回或作废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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