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直接法:在计算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时,首先需要确定收入总额。这包括了企业在该年度内的所有收入来源。接下来,从总收入中扣除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这两者是不需要缴纳税款的收入类型。然后,再减去各项扣除,如成本、费用等,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最终得到的余额即为应纳税所得额。公式如下:
应纳税所得额 = 收入总额 - 不征税收入 - 免税收入 - 各项扣除 - 以前年度亏损
2、间接法:另一种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方法是基于会计利润总额进行调整。首先,根据企业的会计记录计算出会计利润总额。然后,根据税法规定,对某些项目进行加或减调整。这些调整项目可能包括非经常性损益、资产减值损失等。经过这些调整后,得出的结果即为应纳税所得额。公式如下:
应纳税所得额 = 会计利润总额 ± 纳税调整项目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