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涉及到汇算清缴过程中的企业所得税返还时,会计处理步骤如下:
首先,企业应将收到的退税款项记录在银行存款账户中。
其次,需要确认这笔收入是针对之前年度所缴纳的企业所得税进行退还。
因此,在账务上做如下分录:
借:银行存款,金额为实际收到的退税金额。
贷:应交税费—企业所得税,金额同上。
随后,为了反映这一变动对上一年度财务报表的影响,还需进一步调整相关科目。
接下来,根据税法规定及会计准则要求,将这部分退税视为对以前年度损益的一个调整。
为此,在会计分录中体现为:
借:应交税费—企业所得税,与前一步相同。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同样金额。
最后一步是把这部分调整后的损益转入未分配利润中。
具体操作如下: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金额不变。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金额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