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对于雇员而言,除了年度一次性奖金之外,其他形式的奖金,包括半年奖、季度奖、加班费、表现优异奖以及出勤奖等,都需要与他们当月的工资和薪金收入合并计算。根据税法规定,所有这些收入都将被征收个人所得税。
首先,全年一次性奖金是指由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扣缴义务人基于其全年经济成果以及对雇员一年工作绩效的综合评估,向员工发放的一次性奖励。这包括但不限于年终加薪、实行年薪制度和绩效工资体系的单位依据考核结果支付的年薪和绩效工资。
其次,纳税人在获得全年一次性奖金时,应将其视为一个月的工资或薪金所得单独进行税务处理。按照以下计税方法操作,由扣缴义务人在发放时代扣代缴税款:
(一)首先,将雇员在一个月份内获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根据所得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如果在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的当月,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则应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减去“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后的余额,再按上述方法确定全年一次性奖金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二)接着,使用本条第(一)项确定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来计算征税,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1.如果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高于(或等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适用公式为:
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2.如果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适用公式为:
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三、在整个纳税年度内,对于每位纳税人来说,这种计税方法只允许使用一次。
四、对于实行年薪制和绩效工资的单位,个人在年终获得的年薪和绩效工资应按照本通知第二条、第三条的规定执行。
五、再次强调,除了全年一次性奖金之外,雇员获取的所有其他类型的奖金,如半年奖、季度奖、加班费、优秀员工奖、考勤奖等,都必须与他们的当月工资和薪金收入合并,并依照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