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行政机关转让房地产时,需要缴纳土地增值税。
根据《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条和《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六条的规定,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是那些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
单位包括各种企业单位、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
因此,国家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都是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