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若干征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4〕122号)第三条的相关规定,一般纳税人在将货物无偿赠送给他人时,可以开具增增值税专用发票。
具体来说,如果受赠者是一般纳税人,那么可以根据其要求开具专用发票。这一规定旨在确保税收管理的规范性和一致性,同时满足企业间交易的需求。
因此,企业在进行无偿赠送货物的交易时,应当注意遵循相关税收政策,合理开具和使用增增值税专用发票,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并遵守国家的税收法规。